105學年度財產盤點通知
依「財產管理辦法」第八章第一節財產管理查核第二十九條規定:每學年進行一次例行性盤點財產查核,因應106年(105學年度)盤點,本組於4/10~7/4將會同會計二組進行財產盤點。
敬請配合事項:
1. 請各單位下載附件一O五學年財產盤點計劃表查看盤點日期。
2. 請下載目前該單位財產清冊,並敬請事先進行初盤,為落實各單位財產管理,確立財產之使用與維護責任,第一次初盤有缺失之單位,若於第二次複盤仍無法盤得所有財產,即依財產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計算帳面價值賠償並辦理報廢,提升盤點效率。
3. 若近期有報廢、移轉、新增者,盤點當天依保管組最新財產清冊為準。
4. 財產放置地點若有異動,請務必在單位盤點日期前填寫「財產移轉單」,以利盤點。
5. 盤點當天應備齊所有財產設備,若為老師借出或專用,請先行通知老師在盤點當天務必放置辦公室集中盤點;當日上課用外借設備除外,需附上課借用證明。
6. 財產貼條脫落者,請於盤點前提出補印貼條並貼妥,感謝各單位配合!
事務組(保管) 敬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