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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學年度財產盤點通知

依「財產管理辦法」第八章第一節財產管理查核第二十九條規定:每學年進行一次例行性盤點財產查核,因應106(105學年度)盤點,本組於4/10~7/4將會同會計二組進行財產盤點

 

敬請配合事項:

1.   請各單位下載附件O五學年財產盤點計劃表查看盤點日期。

2.   請下載目前該單位財產清冊,並敬請事先進行初盤為落實各單位財產管理,確立財產之使用與維護責任,第一次初盤有缺失之單位,若於第二次複盤仍無法盤得所有財產即依財產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計算帳面價值賠償並辦理報廢,提升盤點效率。

3.   若近期有報廢、移轉、新增者,盤點當天依保管組最新財產清冊為準

4.   財產放置地點若有異動,請務必在單位盤點日期前填寫「財產移轉單」,以利盤點。

5.   盤點當天應備齊所有財產設備,若為老師借出或專用,請先行通知老師在盤點當天務必放置辦公室集中盤點;當日上課用外借設備除外,需附上課借用證明。

6.   財產貼條脫落者,請於盤點前提出補印貼條並貼妥,感謝各單位配合!   

 

 

 

 事務組(保管)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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