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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首頁

財產{無入系統報廢}申請單

1.已使用年數請依實際使用年、月填寫。
2.報廢財產之各相關資料欄均由申請單位詳細填寫並檢附報廢財產照片(內容有塗改請蓋章)。
3.電腦、印表機欲報廢請先會電算中心; 冷氣、電器、視聽設備、辦公及傢俱類欲報廢請先會營繕二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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