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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二組

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繳費公告113.7.31

         實踐大學高雄校區學雜費繳費公告

響應政府環保節能政策,本校提供紙本繳費單,請自行上網詢或列印繳費單後利用各種管道繳費

事項

說 明

備 註

繳費單
查詢或
列印

113年8月1日起可從校務系統彰化銀行學費入口網查詢或印製繳費單

網址:

https://ap.kh.usc.edu.tw/sso/login.aspx

https://ebill.chb.com.tw/eBill/cs/student_login

繳費
期限

113年9月2日(一)

未於規定期限完成繳費者,視同未完成註冊,依學則規定論處。

繳費
身份

一般生(繳全額學雜費者)進修部學生(以學分學時費計者)

選擇任一繳費方式辦理繳交。

新生一律校務系統填報資料【請參考學務處網頁-行政院減免學雜費_網路系統流程說明

本國籍歸化臺灣學生享有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惟領取其他政府子女教育補助者須擇一辦理。

◎領取其他政府子女教育補助者請詳閱下方注意事項。

延修生(以學分學時費計者)

選擇任一繳費方式辦理

※延修生不享有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

申請就貸減免學生

於規定間至台銀辦理對保手續並資料繳交至生輔,待生輔完成審核後差額繳費方式〉辦理補繳。

申請就貸及減免學生(以學分學時費計者)

為免影響貸款金額之正確性請先完成選課;於開學後始異動之選課資料無法反應至貸款金額,差額需以現金方式繳交(加退選補繳費)。

繳費
方式

 

請掃Qrcode參閱繳費說明

1. 銀行臨櫃繳

2. ATM繳費

3. 信用卡繳費方式 (請從彰銀學費入口網進入)

4. 台灣行動支付(台灣Pay)繳費

5. 超商繳【繳費金額超過6萬元者不適用超商繳費】

繳費
證明

請於下列時間後,至校務資訊系統列印:

1、銀行臨櫃繳費、ATM及台灣行動支付繳費者:
 
 繳費後2個工作日

2、信用卡及超商繳費者:
   
繳費後14個工作日

急需列印繳費證明單者,請採用銀行臨櫃或ATM繳費,繳費後2個工作日,即可於校務資訊系統列印繳費證明單。

連絡電話:07-667-8888分機3350 曾小姐[學雜費業務]   

                    分機3221 蕭老師[就學貸款及減免業務]   

                    分機3223 蘇老師[住宿費及住宿保證金業務] 

◎因應112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施行「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本校繳費單皆已先行列計減項若領取其他政府子女教育補助者(人事行政總處公教子女教育補助國防部儲備軍官訓練團學生學雜費(ROTC)學雜費發給等),因該部會補助金額較高者,請來電通知學校將繳費單修改成全額繳費單後再進行繳費動作【繳費單內行政院減免學雜費金額應為〝0〞

如有問題請詳閱學務處行政院學雜費減免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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