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繳費公告113.7.31
實踐大學高雄校區學雜費繳費公告
響應政府環保節能政策,本校不提供紙本繳費單,請自行上網查詢或列印繳費單後利用各種管道繳費。
事項 |
說 明 |
備 註 |
繳費單 |
113年8月1日起可從校務系統或彰化銀行學費入口網查詢或印製繳費單 |
網址: https://ap.kh.usc.edu.tw/sso/login.aspx https://ebill.chb.com.tw/eBill/cs/student_login |
繳費 |
113年9月2日(一) |
未於規定期限完成繳費者,視同未完成註冊,依學則規定論處。 |
繳費 |
一般生(繳全額學雜費者)及進修部學生(以學分學時費計者) |
選擇任一繳費方式辦理繳交。 ★★新生請一律先至校務系統填報資料【請參考學務處網頁-行政院減免學雜
※本國籍及歸化臺灣學生享有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惟領取其他政府子女教育補助者須擇一辦理。 ◎領取其他政府子女教育補助者請詳閱下方注意事項。 |
延修生(以學分學時費計者) |
選擇任一繳費方式辦理。 ※延修生不享有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 |
|
於規定時間至台銀辦理對保手續並將資料繳交至生輔二組,待生輔二組完成審核後,差額請依〈繳費方式〉辦理補繳。 |
||
申請就貸及減免學生(以學分學時費計者) |
為免影響貸款金額之正確性請先完成選課;於開學後始異動之選課資料無法反應至貸款金額,差額需以現金方式繳交(加退選補繳費)。 |
|
繳費 |
請掃Qrcode參閱繳費說明 |
1. 銀行臨櫃繳費 |
2. ATM繳費 |
||
3. 信用卡繳費方式 (請從彰銀學費入口網進入) |
||
5. 超商繳費【繳費金額超過6萬元者不適用超商繳費】 |
||
繳費 |
請於下列時間後,至校務資訊系統列印: 1、銀行臨櫃繳費、ATM及台灣行動支付繳費者: 2、信用卡及超商繳費者: |
急需列印繳費證明單者,請採用銀行臨櫃或ATM繳費,繳費後2個工作日,即可於校務資訊系統列印繳費證明單。 |
連絡電話:07-667-8888分機3350 曾小姐[學雜費業務]
分機3221 蕭老師[就學貸款及減免業務]
分機3223 蘇老師[住宿費及住宿保證金業務]
◎因應112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施行「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本校繳費單皆已先行列計減項,若領取其他政府子女教育補助者(如人事行政總處公教子女教育補助、國防部儲備軍官訓練團學生學雜費(ROTC)學雜費發給等),因該部會補助金額較高者,請來電通知學校將繳費單修改成全額繳費單後再進行繳費動作【繳費單內行政院減免學雜費金額應為〝0〞】。
如有問題請詳閱學務處行政院學雜費減免網頁。